沈阳市机动车补号牌要换新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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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沈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在全国首次采用补牌换车号的措施,从根本上遏制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。 据介绍,沈阳市注册车辆每年办理补牌、补证的业务数量,平均在13000件次左右,且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。办理补牌、补证的车辆绝大部分是营运载货汽车和客运出租汽车。据估计,沈阳市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车辆约有近3000台。据交通征稽局提供的数据,全市假(套)牌车辆每年偷漏各种税费达几千万元。这些违法车辆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。
即日起至10月30日,沈阳开始专项治理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行动。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机动车牌、证管理的内部排查,对现有补办机动车号牌的程序进行调整。对需要补牌的,一律停止使用原有号牌,另行发放新号牌,并将原号牌信息和多次补牌补证的信息,录入涉嫌挪用号牌数据库,便于重点排查。对“电子警察”拍照中发现的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,及时通知车主暂停使用原号牌,另行发放新号牌。
同时,市公安局将对内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。外借的公安牌号一律限期收回,内部车辆属报废车辆或挪用号牌车辆的一律清理。为便于广大市民对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现象的举报,市公安局设立了“110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对于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,“只要一经核实,我们将至少奖励500元,视情况还可以增加!”
■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 ■补牌车暂停使用原有号牌
从未驾车闯过红灯,可自己的机动车牌号赫然列在交通违法名单中,经查证杨先生才弄清楚,原来是自己的机动车号牌被不法者套用了。市公安局决定从9月11日到10月30日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挪用他人车辆号牌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,进一步净化沈城交通秩序。
涉牌违法 数量不小
补牌补证——涉嫌违法。从沈阳市注册车辆补牌、补证情况来看,近几年全市注册车辆每年办理补牌、补证的业务数量,平均在13000件次左右,并且这一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。
通过调取微机记录,办理补牌、补证的车辆绝大部分是营运载货汽车和客运出租汽车。排名前三名的运输单位补牌、补证数量均超过100次。补牌、补证次数如此频繁且办理主体又如此集中,表明涉牌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“窍门”。
电子警察——发现违法。目前,沈阳市共有“电子警察”348处,交警在利用“电子警察”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,发现一定数量的被拍照机动车与实际档案不符。
行政复议——认证违法。公安交警部门在每年受理的群众复议和投诉案件中,发现存在部分车辆被套牌的现象。2008年以来,受理套牌复议案件120件,其中被套用牌照的大多数为出租车。套用正规出租车号牌是套牌营运车辆的主要违法方式,而下线出租车是套牌营运车辆的主要车辆来源。
涉牌违法 危害多多
据公安交警部门估计,目前,沈阳市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车辆约有3000台,这些车辆不仅影响了社会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,滋生违法犯罪行为,而且给交通管理带来极大工作难度,甚至危及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逃避交通违法处罚。因套用他人牌照或伪造牌照,这些车辆在无警时段或无警路段可以随意实施交通违法行为,也不惧怕被“电子警察”拍照,违法行为当事人往往能够逃避交通违法行为处罚,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逃避交通事故责任。伪造、变造、套用号牌车辆一般不投保交强险和任何保险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对受害者来说没有任何保障。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,不但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困难,而且给当事人造成身体、心理和经济上的三重伤害和损失。
偷逃国家多种税费。在套牌车辆中,营运的载货汽车、出租汽车比较严重。往往采取私自制作假牌照,熟人之间相互套牌,或采取多车套用同一牌照等方式。据交通征稽局提供的数据,沈阳市假(套)牌车辆每年偷漏各种税费达几千万元。
多项措施 严加整治
治理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为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难点。为了遏制这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展势头,并逐渐消除这个“毒瘤”,沈阳市公安机关将采取一系列措施,尽一切力量消除由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。
强化内部管理——收回公安外借号牌。在此次治理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工作中,全市公安机关将对全体民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,对内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。外借的公安号牌一律限期收回,内部车辆属报废车辆或挪用号牌车辆的一律清理,坚决杜绝公安内部车辆号牌外借或民警使用伪造、变造他人号牌的违法行为。
完善补牌程序——暂停使用原有号牌。为从根本上遏制车辆“涉牌”交通违法行为,公安交警将组织开展机动车牌、证管理的内部排查,严密牌证生产、领取、发放、核销等环节管理制度,不给不法者可乘之机。下一步,将调整现有补办机动车号牌程序,对需要补牌的一律暂停使用原有号牌,另行发放新号牌,并将原号牌信息和多次补牌补证的信息录入涉嫌挪用号牌数据库,便于重点排查。对“电子警察”拍照中发现的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,及时通知车主暂停使用原号牌,另行发放新号牌。交警车管所补办号牌的程序和费用与以往相比不变。
开展路面检查——重点排查营运企业。把全市各运输、出租公司等企业作为重点,兼顾学校、社区、村庄和停车场等场所,进行大面积排查。同时,教育引导各运输、出租公司等企业进行自行排查和整改,动员非法持有违法号牌的车主主动上缴非法牌照。
提升管控能力——强化网上比对和移动监控。交通执勤民警将充分利用“警务通”的查询功能,对所有违法车辆进行上网比对,发现与车辆档案信息不符的,要依法扣留嫌疑车辆。在此基础上,充分利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、公路卡口监控等技术设备,实现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套牌、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信息的自动关联比对,有效截获违法嫌疑车辆,并建立涉嫌挪用号牌数据库。同时,公安交警部门将对现有的移动号牌识别仪进行维护,执法车辆装备移动号牌识别仪,针对夜间使用伪造、变造号牌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实际问题,进行夜间联合路检路查行动。
为便于广大市民对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现象的举报,市公安局设立了“110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,对于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,立即部署警力进行查控,力争做到举报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对群众举报一经查实,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,并可视举报贡献增加奖金额。
公安交警敦促那些有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挪用他人车辆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及相关单位,尽早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,补足因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挪用他人车辆号牌而造成的偷漏税费,争取从轻处理。从10月30日开始,公安部门将对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。本报主任记者 吕良德文并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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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
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罚款200元,记6分;
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,罚款200元,记6分;
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或故意污损、遮挡机动车号牌的,罚款200元,记6分;
挪用他人机动车号牌的,罚款1000元,记6分,扣留车辆;
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的,罚款2000元,记6分,扣留车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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